安徽两市发布人事任免人员名单(含多名政法干部)
合肥市
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
(2023年2月28日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)
免去
董明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职务;
杨联文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陆军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;
翟安宁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施建军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吴扬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黄瑜的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。
任命
王天利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;
孙方奎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施建军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;
翟安宁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;
夏毓萍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;
黄瑜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(环境资源审判庭)副庭长;
吴扬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;
宋旭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;
陈军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徐基奎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
(2023年2月28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江宜为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;
徐军为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局长;
张瑞金为合肥市包河区商务局局长;
聂军波为合肥市包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霍锦秀的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;
李远波的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局长职务;
詹雄才的合肥市包河区商务局局长职务。
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
(2023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杨锐为县司法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杨成忠县司法局局长职务。
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
(2023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沈建国为肥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亳州市
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
(2023年3月1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丁涛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免去:
石宝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宁少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
(2023年3月1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马潇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免去:
雷婉莹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来源:“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”“瑶海人大”“肥东人大”微信公众号、亳州晚报
编辑:杨思淼
● 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书记处书记等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● 安徽一市接访公示● 安徽启动“守法礼让 文明出行”专项行动● 全省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开始了
文章好看就点这里